項目名稱 |
鄭蒲港新區(qū)供水提升工程農(nóng)村管網(wǎng)改造項目(EPC+O)(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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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0-18-2024-048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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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鄭蒲港新區(qū)供水提升工程農(nóng)村管網(wǎng)改造項目(EPC+O)(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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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0-18-2024-0486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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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安徽潤蒲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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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tǒng)一代碼 |
2408-340569-04-01-594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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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221880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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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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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馬鞍山市雨山區(qū)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附樓五樓王璐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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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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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11/15 9:00:00 |
計劃工期 |
合同簽訂后15日歷天內(nèi)完成項目一期施工圖設計,配合招標人完成一期施工圖審查工作,一期施工圖審查完成后381日歷天內(nèi)完成一期和二期的施工及采購安裝。其中,項目二期的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工作應于項目一期施工過程中完成。合計總工期396日歷天。運營期為18年。(圖紙審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內(nè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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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jù)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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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候選人 |
名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蘇州吳中供水有限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蕪湖華夏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蘇州創(chuàng)合聯(lián)市政設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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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設計資質(zhì):市政行業(yè)設計乙級資質(zhì) 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zhì) 運營資質(zhì):具有城市或者農(nóng)村供水投資運營能力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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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蘇州吳中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吳中大道70號 聯(lián)合體成員:安徽省蕪湖市利民路350號、蘇州高新區(qū)獅山路新創(chuàng)大廈7-1室708、7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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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941452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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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周天海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周天海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卜祥菊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市政工程相關(guān)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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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皖1342013201309732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皖1342013201309732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142820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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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shù)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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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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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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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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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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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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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吳中水廠、吳中新水廠運營業(yè)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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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候選人 |
名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蚌埠中環(huán)水務有限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江蘇金卓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江蘇東華市政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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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設計資質(zhì):市政行業(yè)(給水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資質(zhì) 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zhì) 運營資質(zhì):具有城市或者農(nóng)村供水投資運營能力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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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安徽省蚌埠市緯四路30號 聯(lián)合體成員:南京市建鄴區(qū)水西門大街223號5樓、南京市建鄴區(qū)通江路16號0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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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932577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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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董俊平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董俊平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周彪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市政工程相關(guān)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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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蘇1322017201803072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蘇1322017201803072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20212070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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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shù)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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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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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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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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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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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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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黑虎山水廠、四水廠運營業(yè)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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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候選人 |
名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馬鞍山華衍水務有限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蕪湖華衍水務工程有限公司、量營設計造價(蕪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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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設計資質(zhì):市政行業(yè)(給水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資質(zhì) 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zhì) 運營資質(zhì):具有城市或者農(nóng)村供水投資運營能力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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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馬鞍山市鄭蒲港新區(qū)姥橋鎮(zhèn)和沈路288號 聯(lián)合體成員:安徽省蕪湖市花園路40號、蕪湖市赭山西路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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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9370750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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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史偉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史偉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劉永濤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市政工程相關(guān)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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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皖1342019202404727 施工部分項目負責人:皖1342019202404727 設計部分項目負責人:132820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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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shù)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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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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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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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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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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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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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馬鞍山華衍水務有限公司供水運營業(yè)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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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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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jié)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蔣超;0555-5200310)。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科提出投訴(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聯(lián)系人:馬工,聯(lián)系電話:0555-5200185。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